所有人享有為求生計與工作的權利,而且依據此權利之準則及標準保證所有婦女不論在任何層面的經濟生活上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婦女享有與男性同等的條件成為有尊嚴的、有創造能力的且有生產能力的勞工,而無任何歧視和剝削,使她們能在和平、安全、公平及尊嚴中生活。
包括摘錄自: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盟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盟約,兒童權利公約,同酬公約(第100號公約),歧視(就業及職業)公約(第111號公約),就業政策公約(第122號公約)
“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人人有不可剝奪的工作權利;享有相同就業機會的權利…;享有自由選擇專業和職業,提升和工作保障以及…職業培訓;享有同等報酬…以及在工作評定的表現方面,也享有平等待遇的權利…;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生育機能的權利。為使婦女不致因結婚或生育而受到歧視,又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權利起見,締約國應…禁止…懷孕或產假為理由予以解僱以及…婚姻狀況為理由予以解雇的歧視,…實施帶薪產假或具有同等社會福利的產假,而不喪失原有工作…締約國應保證,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有相同權利,特別是…銀行貸款、抵押或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貸的權利…締約國應…消除對農村婦女的歧視…確保…權利…接受各種正式或非正式的培訓或教育…以提高她們技術的熟練程度…;有機會取得農業信貸,利用銷售設施,獲得適當技術並在土地改革方面,有平等待遇…。”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第11,13及14條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每一個工作的人,有權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保證使他本人和家屬有一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條件,必要時並輔以其他方式的社會保障。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閑暇的權利,包括工作時間有合理限制…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在遭到失業、疾病、殘廢…或其他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4,20,23,24及25條
“締約各國…承認工作權…人人有機會任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步驟…應包括技術的和職業的指導和訓練…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特別要保證…公平的工資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沒有任何歧視…;過得去的生活…;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件;人人有受提級的同等機會…;休息、閑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人人有權…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有權罷工…有權…社會保障…對母親,在產前和產後的合理期間,應給予特別保護。在此期間對有工作的母親應給予給薪休假或有適當社會保障福利金…兒童和少年應予保護免受經濟…的剝削。雇用他們做對他們的道德或健康有害或對生命有危險的工作或做足以妨害他們正常發育的工作,依法應受懲罰…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或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
-第6,7,8,9,10及11條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任何人不應被要求從事強迫或強制勞動…和平集會的權利應被承認…人人應有結社的自由…包括組織和參加工會…”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盟約」
第8,21及22條
“締約國承諾禁止並消除種族歧視…保證人人有權,不受歧視…,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尤得享受…和平集會及結社自由的權利…;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平優裕的工作條件,免於失業的保障,同工同酬,獲得公平優裕報酬的權利,組織與參加工會的權利。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盟約」
第5條
“締約國承認每個兒童有權…享有足以促進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會發展的生活水平…有權…受到保護,免受經濟剝削和從事任何可能妨礙或影響兒童教育或有害兒童健康或身體、心理、精神、道德或社會發展的工作…締約國應…規定受雇最低年齡…規定有關工作時間和條件的適當規則…締約國承擔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
-「兒童權利公約」
第27,32及34條
“每一成員應…保證男女工人同工同酬的原則對一切工人適用。”
-「同酬公約(第100號公約)」
第2及3條
“每一成員承擔宣布並執行一種國家政策…促進…就業和職業方面的機會平等和待遇平等,以消除任何歧視…每一成員…承擔…促進此教育計劃能…保證接受和遵行此一政策…”
-「歧視(就業及職業)公約(第111號公約)」
第2及3條
“每一成員應…促進完整的、有生產價值的且自由選擇的就業…此…政策應針對於…使所有有能力工作而且正在找工作的人能有工作可以做;…對有能力的每一位工人有職業選擇的自由且有完全可能的機會…工作…而不分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觀點…國家出身或社會出身…”
-「就業政策公約(第122號公約)」
第1條